你知道固定资产折旧的时间吗?你可知道固定资产折旧时间的算法嘛?可能你会忽略这其中的一些问题,在代理记账的时候,你一定要注意这些其中的问题所在,不然到时候很多问题都堆着来了!
缩短折旧年限方法
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对所有企业来是说从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仅指,不含自行建造)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该条也适用以上六大行业);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000元”是指企业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不是折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