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里,小强腿上裹着纱布躺在床上。小强的哥哥坐在一旁照看他,脑海中不停地浮现一些画面:
“小强坐在轮椅上,无法自由行走,更别提劳动了。”
“小强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亲人喂饭。”
这时大夫过来查房。走廊里,大夫前脚从病房出来,哥哥后脚跟上来,小心翼翼地追问:“大夫,大夫,我弟弟的腿咋样啦?会不会以后走不成路啦?会不会生活不能自理啊?”
大夫:“情况不是很乐观,胫骨受到严重撞击已经断裂。而且,神经系统受损,恐怕……”
哥哥表情惊恐,继续问道:“恐怕啥?快告诉我啊,大夫!”
大夫:“估计是要留下残疾,可能会影响到他今后的劳动能力,但还不至于生活不能自理。”
哥哥:“那可不行啊,大夫,求求你,一定要治好我弟弟的腿啊!他家里的孩子还小,还指望他以后重回工作岗位干活挣钱呢!要是走不成路,他们以后可咋生活呀?”
大夫:“他这个不是属于工伤吗?我建议你去咱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咨询,问清楚工伤保险基金对他以后都有哪些补偿?”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保险处办公室,工作人员正在跟小强的哥哥解释:“你弟弟赵小强的这个情况已经认定了工伤,如果他今后有劳动功能障碍的话,可以申请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领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哥哥迫不及待地问:“啥是劳动能力鉴定啊?”
工作人员回答:“劳动能力鉴定,就是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病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程度越严重,工伤保险基金补偿的就越多。工伤保险就是根据鉴定结论,来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具体办理,可以等他的伤情稳定,治疗结束后,再过来申请和办理。”
哥哥急切地问:“哦!那,那他这个情况能够鉴定个啥等级呢?”
工作人员:“这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专家们来给他进行鉴定,最后才能给出鉴定结论。”
解说
目前,我国遵照执行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两部分。
劳动功能障碍共分为十级
一级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
五级为: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为: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七级为: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八级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九级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十级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要护理的情形。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或四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
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或两项不能自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