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 询
张某在上海的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同一时期经别人介绍,他又在安徽省合肥市一家企业工作,企业也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张某想咨询重复建立养老保险账户该怎么办?
解 答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建立养老保险账户。职工工作变动时,应严格按规定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社保账户随着劳动关系的转移而转移。
依 据
《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工工作变动时,应严格按规定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不得重复建立个人账户。
对已经重复建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保留原有账户,重复建立的个人账户应撤销。
有两个及以上个人缴费基数和账户储蓄额的,按照就高原则保留其中较高的缴费基数和账户储蓄额,其他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退还本人,由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计入统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