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医保个人账户的去留下了定论。该文件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新变化将如何影响我们今后的医保待遇?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中的钱会不会被清零?取消后又有什么新办法实施?今天就来好好谈谈这些问题。
什么是医保个人(家庭)账户?
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职工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其中个人账户专门用来存储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纳的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这个账户中的钱都属于参保人自己,可以用于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如在医保合作药店买药。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为城乡居民医保。
原新农合、原城镇居民医保中有个人(家庭)账户的,也带进了城乡居民医保。有的地区在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设置了个人(家庭)账户进行过渡。因此,现在部分城乡居民医保中也有个人(家庭)账户的存在。
“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都会取消
这次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而城镇职工医保中的个人账户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
为什么要取消个人账户
近年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过多,基金沉淀规模较大,衍生了一系列突出问题,在城镇出现一类典型现象,即医保卡变成购物卡!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自实行以来,滥用医保卡骗保的行为屡禁不止。据了解,在不少城镇地区,医保卡成为城镇职工在药店消费米面粮油、保健品、化妆品等日常生活用品的购物卡,其真正的价值没有很好地体现。本应该用来救命的钱,却变成了一笔闲钱,这明显与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相违背。
取消个人账户不等于“医保清零”
可能有的人很担心,如果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取消了,那自己卡里剩下的钱会不会就没有了?
医保卡里面的钱是不会清零的,可以累计计算。其实,门诊统筹报销的费用本来就不属于个人(家庭)账户,更不存在清零一说。换句话来说:就算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医保卡余额也不会清零,应该会把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资金计入统一的统筹基金账户里,在住院或是门诊就医时,依然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
另外,“医保账户年底清零”的说法也是谣传,当年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取消个人账户不会影响医保待遇
取消个人账户了,我们的医保待遇会不会下降呢?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放心,我们的医保待遇只会越来越好的!
虽然对于少部分人来说,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没有了,但是接下来就是门诊统筹待遇的开始,城乡居民也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门诊的报销待遇了,这样看病报销会越来越方便,报销比例也会慢慢变高。
而文件里也说了,个人(家庭)账户将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什么是门诊统筹?简单说,就是将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门诊费用。在门诊统筹之前,城镇医保是不报销门诊费用的。而在现实生活中,门诊统筹会比个人(家庭)账户更有保障。
相信这一系列措施将为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提供更加良好的价值,我们应当抱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