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又有大变革,并且事关每一个人!
6月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相关通知,确定北京、天津、上海、等全国30个城市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国家试点城市。这也意味着,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付费”的变革。
《通知》中还指出,本次改革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关于这项改革具体详情,简单给大家梳理一下:
“按项目付费”和“按病种付费”有什么区别?
按项目付费,即按诊疗项目付费;而按病种付费,则是将一项疾病的诊疗费用打包、定价,以作为医保支付标准。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制定出每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医保机构按这个统一标准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试想原来你得了某种病,可能要做各种诊疗项目,花各种费用的钱,但是现在只要打包支付一个病种的费用就好,再也不用花冤枉钱。
转变支付方式有什么好处?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改革的一个目的在于“医保基金的预算管理”,说白了就是有限的医保基金要“省着花”。
对于普通人的上班族来说,如果得了什么重大疾病,那么医保基金无异于“保命之财”,正是因为这笔钱很重要,所以更要能省则省,有备无患。
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个隐忧,“按项目付费”,医院有多开药的动力,医保花的钱就会多;而“按病种付费”则可以起到一个疾病在医保支付的“总量控制”。
一种疾病比如规定了医保最多支付3000元,那医疗机构会不会尽量少开药?类似这样的问题,也要在医改过程中不断地进行验证和解决。
这种支付方式不仅可以降低医保支付,还可以推动全国医保标准的统一。当以病种为主的支付方式覆盖大部分住院病例后,将实现不同参保人群之间的“同病同价”,也就是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两大基本医保的支付标准相同。
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向就医地的医疗机构该病种的治疗费用,异地就医也将会更加方便,再也不用为各种手续、报销等事宜头疼。
《通知》中也指出,2019年底前,力争将全国85%以上三级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基本满足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参保人员直接结算需求。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
建立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看病更方便
此次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所涉及的面也很广泛,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对此次改革,明确部署了30个城市的试点。
对于不能采用DRG结算的病例,推进依据大数据的按床日付费和按人头付费工作,建立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
此外本次医保改革还透露一个趋势,将后付制改成预付制,即过去是先治疗、后付费、再报销,未来要改成预付,即对于患某种疾病的人,计算出一个医保付费的金额,医保提前对区域内进行“预付”。按人头付费保障了基本医保能即时支付给基层医疗机构。
对于按床日付费,则可以发挥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含金量”的作用。打个比方,病人住院,前几天是治疗的关键期,那么医保支付可以设计第一天报销50元,第二天报销45元,依次递减。这样既能节省患者住院治疗的时间,也能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
虽然改革还在试点进行中,但是可以预见的是,作为享有医保的普通人,未来看病也将会更加省事、省力、省钱。而作为用人单位,更要足额为员工缴纳医保。
毕竟,一个好的政策,永远离不开政府、企业、个人三方的共同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