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税征的
背景和时间
2018年3月26日,一则《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结构改革方案>》的公告一石激起千层浪。
社会保险通过税务部门征缴瞬间成为了坊间瞩目的焦点。
但直至2020年10月30日,北京、上海、山东(含青岛)、山西、湖南、四川、天津、吉林、江西、深圳、广西、贵州、西藏、新疆(兵团)等省(区、市)同时发布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天津地区自11月21日)起各地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部分省还包括职业年金等)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税征才算落地实施,中国正式步入全面社保税征时代。
其实,上述十几个省市自治区并不是率先完成社保税征的地区,早在2018年以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自治区不同程度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
那些原来已全部或部分税务征收的地区,大部分于2019年1月1日起完全划转,少数随后相继划转。
咱们先来看看什么叫社保税征,社保税征即社保费征收机构统一交由税务,简称“社保税征”。
并不涉及社保性质或费基、费率政策调整,仅仅是征管主体变化,因此我们坊间的称“社保入税”、“社保费改税”等等叫法都是不准确的。
为什么要进行社保税征?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解读:
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从目前10多个省份发布的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公告来看,具体征收模式主要是有两种。
一是采取全责征收模式。比如,湖南明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职工各参保险种的年度缴费工资。
二是采取代收模式,也就是“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
比如,北京明确,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向所属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及时将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根据接收的应缴费额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
社保税征,意味着社保参保人员信息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人员信息匹配,社保参缴基数对应的工资薪金和个人所得税征缴对应的工资薪金信息匹配。
如果企业惯用通过拆分信息,少报参保人员,低报参保基数的做法,那么这种方法在社保税征的政策下,会立刻无所遁形。
根据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征缴规则,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30天内为劳动者办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所以一个劳动者最迟在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就应当完成社保的缴纳,但对于劳动者在该企业首次参缴社会保险时间的确定,是很难确切查询到实际情况的。
于是在社保税征之前,会有一些试用期不缴纳社保的违规操作出现。
然而社保税征之后,发放工资所产生的个税申报信息说明了一切,那些过了试用期再给员工上社保的违规操作,也即刻会被曝光。
社保税征后,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拒缴社保、不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要千万注意了,这些违规操作会随着社保税征的实施而暴露无遗。
总的来说,社保入税意味着社保的规范化是必然的趋势。
社保入税有利于为整体降低费率争取更大空间,促进降低社保费率,推动企业主动合理规范社保缴纳问题。
简单来说,社保入税是通过改革社会保险费供款征缴环节,增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
Q 我们是一家新参保的上海单位,社保税征后,社保采取扣款方式需要注意什么?
A 对于2020年10月1日后新参保的缴费单位,选择以扣款方式缴费的,应注意以下内容:
(1) 登陆电子税务局进行三方协议网签。(注销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2) 登陆电子税务局,在“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方式选择”模块中选择缴费方式为“自动申报缴费”;
注:每月9日(含)前完成缴费方式选择为“自动申报缴费”的,扣款从当月起生效;每月9日后完成缴费方式选择为“自动申报缴费”的,扣款从下月起生效。
(3) 在扣款时间前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Q 我们公司聘用的是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税征后,还需要为他们缴纳保险吗?
A 劳务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跟自有员工一样,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五险一金由劳务派遣方交,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
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Q 我是广西的财务小王,请问11月前所属期未缴纳的社保费,是在税务缴还是在社保部门缴?
A应缴费数据均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推送税务部门征收。
如参保单位在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可查询到前期未缴费数据,可直接缴费;
如查询不到可联系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推送应缴数据,然后在客户端进行申报缴费。
Q 我们公司注册在天津,请问社保划转税务后还会自动交款吗?
A 划转后,社保分中心原社保费缴费渠道相应关闭,企业与社保签订的扣款协议相继终止。
已与税务部门签订扣款协议的,可与税务部分核实确定后继续使用;
未与税务部门签订过扣款协议的,可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或单位客户端签订,也可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现场签订。
Q 社保税征,对我们企业来说,究竟在哪方面会有影响?
A 社保归税务征收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影响,具体如下:
(1) 企业劳资管理风险与成本加大,必须按员工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保,漏缴、少缴有风险;
(2) 如果企业与员工发生社保争议,将可能引发税务关注乃至稽查的风险;
(3) 企业管理人员因社保缴费不合规而根据规定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况也可能大量出现。
社保归税务征收会给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带来很多的压力,看似不好,实则有利于企业合规化发展,也是好事一桩。
Q 您好,我是四川的小王,我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请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签订社保代扣协议?
A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签订:
(1) 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银行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签订代扣协议;
(2) 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签订代扣协议;
(3) 办税服务厅签订代扣协议。
社保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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