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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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Q1:什么是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A1: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国家规定,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根据规定,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在职职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从1996年1月起,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996年以前职工个人的缴费连同利息均记人个人账户。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账户从参加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月起建立。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由职工个人缴费及利息构成。

  Q2:什么是养老的的实际缴费年限,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A2:实际缴费年限就是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为职工的缴费年限。

  Q3:我的工资当月调整了,为什么养老保险或其它保险缴纳金额没有变化?

  A3:养老保险缴纳一年内只能有一个缴纳基数,每年7-8月社平工资公布后调整。

  Q4:只要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缴,领取养老金吗?

  A4: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年龄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缴费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如果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只是缴费累计年限满15年,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但仍可继续按期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为止。养老保险以公平与效益兼顾,权利与义务对等为原则,鼓励多缴费、长缴费。对于缴费累计满15年办理退休的,其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为15%,在此基础上每多缴满一年增发1个百分点,多缴多领,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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